厦门理工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
1.多媒体教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(临时使用也需向教务处提出相关书面申请)。教室管理人员严格按排定的课表执行,对未按手续办理的原则上不予安排。
2.使用多媒体仪器设备,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。未经训练掌握使用技术前,禁止开机操作。凡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,将追究其责任。
3.使用过程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联系教室管理人员,以便及时处理。
4.任课教师要爱护设备,严禁自行拆卸设备,不得在视频展台、投影屏幕等多媒体设备上直接书写或刻画。有台式电脑的教室不准随意更改计算机软件,因教学需要在计算机上装卸文件和编写程序者需经管理人员许可,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,严禁未先杀毒外部资料带入计算机。
5.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上课,应严格遵守教室管理有关规定。不准随意破坏公共设备;不准在教室吃零食,乱扔、乱吐;不准乱动控制台多媒体仪器设备,任课教师必须负责监管。
6.下课后按相关操作关闭仪器设备,及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,并认真填写《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》,以备验查。
7.离开多媒体教室前,关好门窗做好保安工作,以免仪器设备丢失。
8.教室及学生都有维护教室仪器设备的责任,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经劝阻仍不改者,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厦门理工学院信息中心
二O O七年九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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