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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厦门理工学院第三届多媒体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

编辑: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1-10-10    点击数:

厦门理工学院

厦理工教发〔2011〕2号

关于开展厦门理工学院第三届多媒体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
为了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,促进教学方法的深入研究,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学水平,丰富我校的数字化教学资源,充分发挥优秀课件的示范作用,本学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多媒体课件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参评课件范围和要求

1、纳入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用课件,包括ppt和课程教学网站等(本次重点鼓励教学用ppt)。

2、课件经过至少一轮完整的教学实践。

3、课件内容原则上要涵盖完整的一门课程。

4、参评作品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,如有引用须注明出处。

5、基于保护作品版权、维护作者权益的考虑,课件开头或其他显著位置须注明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。

6、往届课件比赛获奖作品有实质性变动的亦可报名参加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、报名:2011年10月10日—2011年10月20日

参评教师填写多媒体课件评选申请表(附件1),并将申请表与参评课件提交给各系教学秘书。

2、各教学单位初评:2011年10月21日—2011年11月10日

各教学单位组成评审组开展初评,推选出参加校级课件评比的名单。推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0%。11月10日前将推荐参加校级评选的教师申请表,连同参评课件(光盘一式2份)提交教师发展中心林爱娟处(行政楼509,联系电话:6291363)。

3、校级评选:2011年11月12日—2011年12月10日

学校将组织理工和文管两个专家组,从教学适用性、设计技术性、设计艺术性、特色与推广性等方面对参选作品进行全面评选,并结合现场演示和答辩(每人15分钟)综合评分,评分标准见附件2。

三、奖项设置及表彰方式

本次评选设一等奖 2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。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,作为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、评职称和评先进的优先考虑条件。教师发展中心还将汇编获奖的优秀课件在校内示范推广。

教师发展中心、信息中心、教务处
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

主题词:第三届 多媒体课件 评选 通知

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1年10月10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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